貫徹執行國家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命令和規章。
組織全省貫徹執行中央銀行有關資金、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等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
防範化解全省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轄區金融穩定和安全。
組織實施全省人民幣匯率政策,領導和組織全省外匯管理工作。
管理全省金融業統計工作,分析研究全省宏觀經濟金融形勢。
組織協調全省金融標準化工作,指導全省金融業信息安全工作。
管理全省人民幣的發行和流通,組織全省開展反假人民幣業務。
統籌全省支付體系建設,保障全省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系統高效運行。
管理全省各級國庫業務。
組織協調全省反洗錢工作,在授權範圍內開展反洗錢資金監測和調查。
管理全省征信業務,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承辦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和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