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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
1.牽頭防範和應對系統性金融風險,制定基本規則,對金融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等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進行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責成相關監管部門酌情采取相應監管措施,必要時經國務院批準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和監管,牽頭組織制定和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恢復和處置方案。
2.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促進人民幣跨境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跟蹤監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和風險預警,監測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運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3.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職責。牽頭協調國家金融安全工作,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4.監督管理上述市場的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相關場外衍生品;牽頭開展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和處置工作,監測和評估跨領域金融業務,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資產管理產品、企業信用債券市場及其衍生品市場的統壹基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