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私事出國,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公民因私事出國(境)申請審批表》。同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口證明;2?出境事由證明;3?本人工作單位或者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對申請人出國的意見。
“出境事由證明”是指:
(1)出境探親訪友的,提交親友的邀請信和邀請人在前往國的居住證明。邀請人在前往國的居住證明是指邀請人在前往國的居留資格證明或邀請人在前往國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其他經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能證明邀請人在前往國合法居留的證明。
歸僑、僑眷憑其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僑辦的證明(如受理申請的機關掌握歸僑、僑眷的身份情況,也可以免交僑辦的證明),60歲以上的公民,隨父母(或監護人)出國的未滿16周歲的人公民,以及出國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請人,免交親友的邀請信的親友前往國的居住證明。
(2)出國旅遊(含個人出國旅遊和參加旅行團出國旅遊)。個人出國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需外匯費用證明(如申請人銀行存款證明);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遊團隊出國旅遊,須提交有出國旅遊經營權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額旅遊費用的發票。
(3)出國留學(含自費出國留學和公派留學)。個人聯系的自費出國留學,須提交接收學校出具的入學通知書。通過合法中介機構聯系的出國留學,需提交入學通知書或該中介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自出國留學,須提交省壹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自費留學資格審核證明”。
公派留學人員(含國家公派和單位公派留學人員)須提交填寫完整的《公派留學人員申請護照登記表》。
(4)出國定居。須提交擬前往國家政府主管機關或駐華領使館的定居許可證明或擬定居地親友同意去定居的證明。其中後者須提交親友在擬前往國定居的證明。
(5)出國就業(含個人應聘就業、勞務出國、由境外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出國就業)。個人應聘就業,須提交前往國的聘請、聘用單位或者雇主的雇傭、聘用證明。
由勞務公司辦理的出國勞務人員,須提交有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出具的申請人出國勞務的證明。
由勞務公司辦理的出國勞務人員,須提交有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出具的申請人出國勞務的證明。
由境外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出國就業的,須提交有境外就業經營權的境外服務機構確認的申請人與境外雇主簽訂的就業合同。
(6)出國從事商務等其他非法公務活動,須提交國外相應的邀請函件。
“單位意見”可直接填寫在申請表的相應欄目內並加蓋公章,也可單獨開具。“單位意見”應包括下列內容:申請表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申請人是否具有法定不準出境的五種情形,是否同意申請人出境(不同意的要說明理由)等。具體要求是:?
(1)國家公職人員,由其組織人事部門按幹部管理權限出具意見。
(2)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員工,由所在企業、事業法人代表授權的單位人事、保衛部門簽署意見,法人代表本人申請出國,由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出具意見。
(3)大、中學校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出具意見。
(4)未滿14周歲的兒童,需提交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出國的證明,免交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5)其他人員,由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見。
1.護照
1.1.首次申請護照辦理流程
首次申請護照必須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軍人在部隊或工作單位駐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關於在外地上學、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學校、工作單位所在地辦理,可向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咨詢辦理方法。
1.2.申請護照材料準備:
1)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國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處規定為準;
2)已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身份證);
3)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並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4)部隊院校在讀無軍籍學員還須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無軍籍證明;
5)軍人攜帶軍官證(或者離退休證)、部隊《因私事出國(境)人員審查批件》原件,所在部隊須在《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上出具意見並蓋章,負責人要親筆簽名確認;
6)出示單位意見人員證明。
1.3.凡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辦因私護照必須由單位在《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上出具意見,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具體人員範圍如下:
1)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的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離(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幹部;
2)金融機構,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金融機構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領導成員及其相應職級的領導幹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
3)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含離退休人員);
4)各部門、行業中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有資產安全、行業機密人員;
5)其他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
註:申請出入境證件時,如居民身份證在領取、換領、補領期間應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攜帶上述材料去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填寫《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復印相關證明材料、拍照照相(須穿深色衣服)
註:《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也可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網站下載、打印、填寫。
1.4.申請材料遞交:
將填寫好的貼好照片的申請表格和所需材料遞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員審核完畢後,領取《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單,核對回執單內容確認無誤後簽名
1.5.繳費:
申請人在遞交完申請後須立即持《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到收費處交費 (申請人須在受理當日交費。未按時限交費,領取證件日期將另行通知。若申請後壹個月內未交費,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請材料不再退還本人)。
1.6. 辦理時限:
§ 北京:市局出入境管理處、東城分局、西城分局、崇文分局、宣武分局、朝陽分局、海澱分局、豐臺分局、石景山分局、通州分局、順義分局、昌平分局、大興分局、門頭溝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為7個工作日;懷柔分局、密雲縣局和延慶縣局為10個工作日;取證日期自遞交申請後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
上海:10個工作日
南京: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辦結
天津:受理交費之日起10個工作日
杭州: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
蘇州:15個工作日
深圳:15日
成都:15個工作日
武漢: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
重慶:受理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辦結(需要核查或調查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1.7.護照領取
本人領取:申請人本人須按照《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上註明的取證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的取證日期按時領取證件。取證當日,申請人本人憑《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及繳費收據,並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受理申請的出入境接待大廳領取證件。領取證件後,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現差錯,及時改正。
他人代領:代領人攜帶《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本人身份證、護照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到出入境管理處領取護照。
快遞上門:若想選擇快遞上門,須在辦理護照當天憑《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到出入境管理處內的郵政速遞櫃臺辦理手續並繳納快遞費。快遞範圍以當地出入境管理處的規定為準。
辦理簽證前請在護照最後壹頁的持證人簽名欄用黑色簽字筆簽署本人姓名
2. 簽證2.1.辦理簽證的領區?
答:除了東南亞國家的簽證外,辦理其他國家的簽證都有領區劃分,上海領區壹般只能辦理上海、浙江、江蘇、安徽、江西等省市護照的簽證,其他省市護照的簽證辦理方法,請您咨詢悠哉客服專員。
2.2.需要準備什麽材料?
答:我們客服人員會和您確認辦理簽證需要準備的相關材料。
2.3.申辦外國簽證,對護照有何要求?
答:申辦外國簽證必須有本人有效護照或代替護照的其他有效旅行證件等。壹般國都要求護照的有效期必須長於簽證的有效期或停留期,有的要求護照的有效期至少在半年以上,否則不受理簽證申請。
2.4.申請人尚未離境簽證就過期了,怎麽辦?
答:申請人獲得簽證後,應抓緊在簽證有效期之內辦理離境手續。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在簽證有效期內抵達目的地,應持有關材料到外國駐華使、領館重新申請簽證。且重新申請和他本來已經出簽沒有關系,依然有拒簽可能。
2.5.使、領館拒絕發給簽證怎麽辦?
答:頒發簽證是壹個國家主權範圍內的事務,主權國家有權自行決定是否給其他國家公民頒發本國簽證,且無需說明理由。因此,公民申請外國簽證被拒屬於正常情況。與簽證官吵鬧、糾纏或沖突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應沈著冷靜地向簽證機關了解原因,說明情況,盡快補齊所需材料,再次申辦。
2.6.拒簽後簽證費會退還麽?
答:壹般簽證申請被受理時,無論最終是否獲簽,簽證費均不退還。簽證費是為審核簽證材料支付的受理費用,各國自主決定如何收取簽證費用。通常,各國根據對等原則確定收費標準。
2.7.什麽是面試銷簽? 壹般需要多久的時間?
答:個別使館規定,參加由旅行社組織的團隊旅遊者歸國後要在申請簽證時的領館進行面試銷簽;證明已經按時回國的程序。有的國家是在辦理好簽證取簽時,指定其中某個人。有的國家是團隊回國後,所有護照送進使、領館後再指定的某個人。面試時間由使、領館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