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商業銀行以“服務三農”的經營理念而產生,服務於地方經濟的發展,為我國地方實體經濟的發展以及普惠金融的發展貢獻了自己的力量,成為了農村金融的主力部隊。作為商業銀行的壹種特殊類型,農村商業銀行不僅有商業銀行經營的壹般性,還具有其自身發展的獨特性。
農村商業銀行主要由農村信用社改制而來,自1978 年十壹屆三中全會至今,我國農村商業銀行的發展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農村商業銀行隨著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進程的推進,已逐步成為了農村金融的主要力量,為新農村建設和鄉鎮企業發展提供支撐,進而促進了農村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中央對“三農”問題越來越重視,農村也受到了眾多金融機構的關註,國務院完善了有關農商行建立的有關規定,提出了農商行作為未來農村經濟發展的生力軍,自此農村商業銀行全力發展,機構數量逐步增加,法人機構數由2012年337家增長至2020年1539家。
不良貸款涵蓋次級貸、可疑貸及損失貸款,由於農商行的特殊性,貸款審查、貸款人信用審查等方面並不健全,出現次級貸、可疑貸乃至損失貸款的可能性會大大提高,2020年中國農商行不良貸款余額為7127億元,其中次級類貸款余額為2959億元,可疑類貸款余額3694億元,損失類貸款余額475億元。
現在農村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十分廣泛,有個人業務、公司業務、投行業務和國際業務。其中個人業務有:銀行卡業務、儲蓄業務、個貸業務、代理業務、結算業務和理財業務。
公司業務有:存款業務、信貸業務、結算業務和資金業務。投行業務有:咨詢業務、融資業務和並購業務。國際業務有:外匯存款業務、國際結算業務、貿易融資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