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政治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權利和義務外,原則上和中國公民享有相同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2、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憑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出入中國國境,無需簽證。
3、在中國就業,免辦《外國人就業證》。
4、可以合法獲得的人民幣在中國境內進行外商直接投資。
5、可按規定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6、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相關政策。
7、可以《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作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各項手續。
8、可不受“境外個人在境內購買自用商品住房需在境內工作、學習超過壹年”的限制。
9、在國內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方面業務,可以《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作為身份憑證,享有中國公民同等權利、義務和統計歸屬。
10、在國內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等消費活動與中國公民同等待遇、價格相同。
11、乘坐中國國內航班,可憑《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辦理有關登機手續;在中國乘坐火車,可憑《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購買火車票;在中國旅館住宿,可憑《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辦理有關入住手續。
12、在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和辦理機動車登記方面,享受中國公民同等待遇。
法律依據:
《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
第壹條
除政治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權利和義務外,原則上和中國公民享有相同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第二條
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憑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出入中國國境,無需另外辦理簽證等手續;其配偶及直系親屬,可按有關規定申請辦理相應簽證、居留證件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三條
進出境自用物品按照海關對定居旅客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四條
在中國就業,免辦《外國人就業證》;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辦理《外國專家證》、《回國(來華)專家證》以及各地人才工作居住證。
第五條
可以技術入股或者投資等方式創辦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合法獲得的人民幣在中國境內進行外商直接投資。
第六條
在中國投資項目、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改革、商務、工商、外匯等部門按照外資管理有關規定簡化核準及審批程序,提高效率。
第七條
可按規定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第八條
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相關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辦理入、轉學手續,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