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人客戶購買外匯時,需要填寫《申請書》,申請書上明確,“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時,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違者將列入關註名單,在關註期限內,銀行不得為“關註名單”內的個人辦理電子銀行結匯和購匯業務。通過櫃臺為其辦理結售匯業務時,應比照超過年度總額的結售匯要求,經常項下需進行真實性審核,資本項下需經必要的核準。
“關註名單”的關註期限2年,舉個例子來說:妳打算在歐洲買房,受限於國內每年5萬美元的購匯限額。因此請親戚幫忙,分批換,這樣就可能構成了個人購匯分拆交易,如果往前推算90日內夠匯總額超過20萬美元,就會被列入“關註名單”。也就是說好不容易等著爸媽,三姑,大舅,姥爺,二叔湊來的錢,吃著火鍋,唱著歌,就要開始在歐洲新生活的時候,忽然發現錢過不來,而且妳們全家可能都被列入了黑名單,所以千萬要記得:海外匯款不能超額。今後外匯局會繼續加大對個人購付匯申報事項的事後抽查和檢查力度,提高對個人申報信息和交易數據的監測、分析、篩選和審查頻率。對於虛假申報、騙匯、欺詐、洗錢、違規使用和非法轉移外匯資金的個人和銀行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規違法行為成本。違規的“關註名單”,將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對於涉嫌洗錢的,由反洗錢部門開展反洗錢調查;對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