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進口關稅作用
進口關稅下調各種名目的關稅也都是進口稅,例如,優惠關稅、最惠國待遇關稅、普惠制關稅、保護關稅、反傾銷關稅、反補貼關稅、報復關稅等。使用過高的進口關稅,會對進口貨物形成壁壘,阻礙國際貿易的發展。進口關稅會影響出口國的利益,因此,它成為國際間經濟鬥爭與合作的壹種手段,很多國際間的貿易互惠協定都以相互減讓進口關稅或給以優惠關稅為主要內容。“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就是為了促進國際貿易和經濟發展為目的而簽訂的壹個多邊貿易協定,它倡導國際貿易自由化,逐步取消各種貿易壁壘,其中最主要的壹項措施就是通過締約方之間的相互協商、談判,降低各國的進口關稅水平,對締約方的關稅加以約束,不得任意提高。由於關稅是通過市場機制調節進出口流量的,在目前階段還允許以進口關稅作為各國保護本國經濟的唯壹合法手段。但通過幾個回合的關稅減讓談判,各國的關稅水平大大降低。
二、出口關稅功能
出口稅壹般有以下幾個功能:1.增加本國財政收入;2.保護本國資源環境;3.保證本國市場供應;4.滿足其他政治或經濟方面的需要。
出口稅是指出口國海關在本國貨物和物品輸往國外時對出口商或出境的個人征收的關稅。出口稅的征稅對象不限於作為商品流通而進出境的外貿貨物,還可能包括旅客攜帶、托運或郵寄的物品。 由於征收出口稅會提高本國產品在國外市場的銷售價格、降低競爭力,因此各國很少征收出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