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介紹和歡迎辭,行程介紹,旅行註意事項,緊急情況處理,等等。
已辦理出境手續的參團人員,在經許可經營中國公民境外遊業務的國際旅行社報名並支付全部費用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持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接受相關詢問。
填寫《中國公民出境申請審批表》,提交近期小兩寸免冠照片4張,繳納手續費和證件費,提交工作單位對該遊客出境的意見。意見應包括申請表填寫的內容是否真實,申請人是否被法律禁止出境,申請人是否自費旅遊,是否同意出國。
提交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審核證明》和旅遊團出具的加蓋“自費旅遊,不報銷”印章的全額旅遊發票。
確認後,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出境旅遊手續,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旅遊者。
經批準出境的,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護照。持個人護照的中國公民必須有出境記錄,並將護照交旅行社查驗。只有通過了體驗照,才能報名出境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