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境貨物滯報金的起收日期為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第15天,而郵運進境的貨物滯報金為收件人接到郵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此外,轉遙運輸進境貨物滯報金起收回期有兩個:壹是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第15天,二是貨物運扭才旨運地之日起第15天。節假日順延
滯報金的征收對象是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日征金額為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0.5%,起征點為人民幣10元,不足者不征。需註意,這裏指的進口貨物的到岸價格是由海關審定的正常的到岸價格,它是以外幣計價的。海關按應征收滯報金之日國家外匯牌價的買賣中間價折合人民幣。滯報金是由於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超過法定期限向海關報關而產生的壹種費用,不是罰款,海關出據的滯報金收據也不是罰款通知書。
稅款的滯納金計算是:滯納金從應申報當期征期結束後的第壹天開始算,壹直到稅款入庫之日。如果應交稅款的當期征期的最後壹天是節假日,可以順延壹天到兩天,比如應該7月份交稅,7月10日是星期日,滯納金就從7月12日開始算,假如7月10號是星期六,滯納金就從7月13日開始算。
海關的滯納金計算方式應該基本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