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對外經營權只能證明妳們可以經營對外貿易業務,且只有在海關、外管局、商檢局等處辦理完相應的備案手續,才能夠在銀行開立外幣賬戶。而對應的外幣收入必須有對應的出口合同、出口海關報關記錄(出口報關單)、出口發票、對應的銀行收匯水單,才能夠將收取的外匯做結匯(將外幣兌換成人民幣)。否則,即便有外幣進賬也不能夠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