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購類賬戶外國投資者擬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如前期需在境內收購土地使用權及附著不動產、機器設備或其他資產等,在資產收購合同生效後,可申請開立該賬戶,用於存放與支付外匯收購款項
(3)費用類賬戶外國投資者擬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如前期需進行市場調查、策劃和機構設立準備等工作,在其領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的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後,可申請開立該賬戶,用於存放與支付有關的外匯資金
(4)保證類賬戶外國投資者向境內投資之前,如按照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需向境內機構提供資金保證,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可申請開立該賬戶,用於存放與支付外匯保證資金外國投資者可以哪些方式出資?外國投資者除能夠以可自由兌換貨幣、進口設備及其他物料、無形資產、人民幣利潤等方式出資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