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鄭州已在高新區、中原區、金水區、管城區、惠濟區、二七區、尚潔區、鄭東新區、新鄭、中牟、滎陽出臺新的契稅補貼政策。
資料來源“鄭好辦事處”
高新區
壹.適用範圍
在高新區五所轄區內已購買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但未繳納契稅的住房所有人(自然人)。
二、補貼方式和標準
契稅補貼采取“先征後補”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壹次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2022年4月20日(含)之前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不享受此項補貼政策,不能因為要享受補貼而退還已經繳納的契稅;
2022年4月21日至5月10日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按照已繳納契稅總額的20%給予補貼;
2022年5月11至6月30日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按照已繳納契稅總額的15%給予補貼;
2022年7月1(含)後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不再享受此項補貼政策。
特別提醒:以上日期以契稅完稅證明載明的入庫日期為準。
點擊查看詳情:/news/91912.shtm
中原區:
在三官廟街道辦事處轄區內購買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在2022年4月21日至6月30日期間繳納商品房契稅並按時申報補貼的,按照契稅總額的20%給予補貼。
金水區:
在金水區已購買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但未繳納契稅的住房所有人(自然人),自4月25日至6月30日,按契稅總額的20%給予補貼。
管城區:
在莞城區轄區內已購買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但未繳納契稅的住房所有人(自然人),在2022年4月25日至6月30日繳納商品住房契稅的,按照契稅總額的20%給予補貼。
惠濟區:
已購買惠濟區轄區內商品住房但未繳納契稅的住房業主(不含二手房),在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繳納契稅的,按照契稅總額的15%給予補貼。
二七區:
在二七區嵩山路街道辦事處轄區內購買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繳納契稅的房屋所有人,於2022年5月15日至6月30日(以完稅證明入庫日期為準)成功繳納該商品房契稅,並於2022年7月10日至8月31日申報該商品房契稅補貼。經核實,應符合。
尚潔區:
已在下沃鎮、中心路街道辦事處、濟源路街道辦事處、新安路街道辦事處、葉公路街道辦事處購買商品房並已備案(以有效備案合同原件為準)但未繳納契稅的住房業主(二手房、拍賣行、法院執行房、贈與、繼承、直接轉讓、購房人非自然人除外)。
在16年5月至15年6月期間(以完稅憑證入庫日期為準)繳納商品房契稅並符合補貼範圍的個人,按照契稅總額的15%進行補貼。
6月16日至6月29日(以完稅憑證入庫日期為準)繳納商品房契稅,符合補貼範圍的個人,按照契稅總額的10%進行補貼。
鄭東新區契稅補貼政策;
鄭東新區龍湖辦事處通知:契稅補貼采取“先征後補”的方式,每套房屋只能享受壹次補貼,重復納稅不予補貼。詳情如下:
凡13年6月至2022年6月30日繳納商品房契稅,並按時申報補貼的,按契稅總額的15%給予補貼;
凡2022年7月1至7月31期間繳納商品房契稅,並按時申報補貼的,按契稅總額的10%給予補貼;
凡在2022年8月1日(含今天)以後繳納商品房契稅的,不再享受此項補貼政策。(以完稅憑證入庫日期為準)
新鄭龍湖:
在龍湖鎮轄區內購買商品房(門面房、公房,不含個人購買商品房)但未繳納契稅的住房業主,應在2022年6月21日(含當日)前繳納商品房契稅,符合補貼範圍的,60平方米以下繳納契稅的,按契稅總額的10%進行補貼;60(含)-120平方米,按契稅總額的15%給予補貼;面積在120(含)平方米以上的,按契稅總額的20%給予補貼。
6月21後,6月30日前(含當日)繳納商品房獎金稅的,按上述標準減2%補貼。
中牟:
據了解,中牟縣此次契稅補貼與往年壹樣,采取“先征後補”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增量房)只能享受壹次補貼。但這次略有不同的是,商品房分為住宅和商業,兩者的補貼比例不同。它們是:
6月8日至6月30日繳納契稅的,住房補貼15%;商家(也就是店鋪)給30%補貼。
7月1至7月15繳納契稅的,住房補貼10%;商家(也就是店鋪)給20%補貼。
16年7月及以後繳納契稅的,不再享受此項補貼。(以完稅憑證入庫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