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編辦批復,2007年11月組建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稽查總隊主要職責為:承辦證券期貨市場重大、緊急、跨區域案件,以及上級批辦的其他案件。
稽查總隊內設20個職能處室,分別是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調查壹處至調查十五處,內審壹處,內審二處,技術支持處和紀檢(監察)室。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負責總隊行政事務和黨務管理工作;調查壹處至調查十五處負責承辦證券期貨市場內幕交易、市場操縱、虛假陳述、欺詐發行等重大、緊急、敏感類及跨區域案件調查,十五個調查處分別由五個調查大隊負責協調;內審壹、二處交叉分工,負責總隊各調查處提交的調查終結案件的內審復核工作;技術支持處負責案件調查電子取證、信息協查、稽查辦案技術支持系統開發等相關技術服務工作;紀檢(監察)室負責總隊廉政建設與紀檢監察工作。
擬訂監管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從業資格並監管其業務活動;審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並監管其業務活動;按規定與有關部門***同審核證券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機構的托管業務資格並監管其托管業務;協助外匯局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其托管人的外匯監管;審核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並監管其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