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標底是由業主組織專門人員為準備招標的那壹部分工程或設備,或工程和設備都有而計算出的壹個合理的基本價格。它不等於工程(或設備)的概(預)算,也不等於合同價格。標底是招標單位的絕密資料,不能向任何無關人員泄露。我國國內大部分工程在招標評標時,均以標底上下的壹個幅度為判斷投標是否合格的條件。
2 標底價格是招標人的期望價格,招標人以此價格作為衡量投標人的投標價格的壹個尺度,也是招標人控制投資的壹種手段。招標人設置標底價格有兩種目的:壹是在堅持最低價中標時,標底價可以作為招標人自己掌握的招標底數,起參考作用,而不作評標的依據;二是為避免因招標價太低而損害質量,使靠近標底的報價評為最高分(中標),高於或低於標底的報價均遞減評分,則標底價格可作為評標的依據,使招標人的期望價成為質量控制的手段之壹。
《招標投標法》沒有規定招標必須設有標底,但也沒有禁止設置標底。對“設有標底的”,還提出了“必須保密”的要求和評標“應當參考標底”的要求。可見,標底價格是法律許可的,也是我國招投標中習慣使用的。
標底在招標中的發展趨勢
隨著我國加入WTO,我國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面臨嚴峻挑戰,而如何使建設工程標底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起到更大作用,標底能否反映招標工程的真實的市場價格,這壹新課題又擺在了我們的面前,這就要求建設工程標底必須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適應市場的健康有序的發展,而現在編制的標底廣泛采用以施工圖預算為基礎的單價法,它主要采用各地區,各部門統壹的綜合單價,對造價管理部門或行統壹管理來說,比較方便。但是它是計劃經濟體制的產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價格無時無刻不在變動之中,采用上述方法計算結果會偏離實際,所造成的誤差,需要用價差等來彌補和調整。而采用實物法編制標底,能正確地反應客觀實際,誤差較小,適用於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波動較大的情況。在招投標活動中也可采用工程量清單報價,投標單位按統壹的“量”,可根據市場變化和企業實際綜合競爭“費”,使標底更加貼近實際。結束語:隨著建築市場的日趨完善,競爭機制的進壹步發揮和計算機的廣泛應用,價格的快速傳遞,工程造價將向“統壹量”、“市場價”、“競爭費”的方向發展,充分發揮企業自身優勢,體現人員技術能力和裝備情況,更好發揮市場競爭能力。
制定標底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標底有其特別重要的作用,它既是核實預期投資的依據,更是衡量投標報價的準繩,是評標的主要尺度之壹。因此,標底應該編制得符合實際,力求準確、客觀,不超出工程投資金額,否則招投標管理單位有權停止辦理該工程的招標手續。
(壹) 編制標底應遵循的原則
(1) 根據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招標文件,參照國家規定的技術、經濟標準定額及規範,確定工程量和編制標底。
(2) 標底價格應由成本、利潤、稅金組成。壹般應控制在批準的總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資包幹的限額內。
(3) 標底價格作為建設單位的期望計劃價,應力求與市場的實際變化吻合,要有利於競爭和保證工程質量。
(4) 標底價格應考慮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等價格變動因素,還應包括施工不可預見費、包幹費和措施費等。工程要求優良的,還應增加相應費用。
(5) 壹個工程只能編制壹個標底。
(二) 標底文件包括的內容
標底文件可包括下列內容:
1.標底報審表
它是招標文件和工程標底主要內容的綜合摘要,主要供招標主管單位從宏觀上審核標底之用。北京市規定的主要內容有:
(1) 招標工程綜合說明。包括招標工程名稱、建築總面積、招標工程的設計概算或修正概算總金額、工程施工質量要求、定額工期、計劃工期天數、計劃開竣工日期等。
(2) 招標工程壹鑒表。包括單項工程名稱、建築面積、結構類型、建築物層數、 檐高、室外管線工程及庭院綠化工程等。
(3) 標底價。包括招標工程總造價,單方造價,鋼材、木材、水泥總用量及其單方用量。
(4) 招標工程總造價中所含各項費用的說明。包括包幹系數或不可預見費用的說明和工程特殊技術措施費的說明。
2.工程標底
它詳細反映標底造價的數據。壹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 標底編制單位名稱、主要編制人(分土建、水暖、通風空調、電氣等專業)及專業證書號。
(2) 標底編制說明。主要說明編制依據,標底包括和不包括的內容,其他費用(如包幹費、技措費、分包工程施工交叉作業費等)的計算依據,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等。
(3) 標底匯總表。包括各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室外工程、其他費用的名稱、建築面積、標底造價及其單方造價(或技術經濟指標)以及標底總造價及單方造價。
(4) 三材用量。包括鋼材、木材、水泥的總用量及單方用量。其中,鋼材應分鋼筋、型鋼、鋼管、鋼板等;木材應分松木及硬雜木並均折成原(圓)木計算。
(5) 各單位工程概(預)算表(可按單項工程順序分別排列,不按專業工程分類排列,便於反映每壹單項工程的造價)。包括分部分項直接費、其他直接費、工資及主材的調價、企業經營費、利稅取費等。
(6) “暫估價”清單。包括設備價及土建工程材料價、工料費等。此清單雖已在招標文件中列入,但作為完整文件便於查考可重復列入標底文件。
其他如工程量計算底稿、主要材料分析表等不必壹壹報送,但應妥善保存,必要時備查。
(三)標底的編制方法
標底的編制方法基本上同概算或預算的方法,所不同的是,它比概算或預算要求更為具體確切,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要根據不同的承包方式,考慮不同的包幹系數及風險系數;
(2) 要根據不同的施工工期及現場具體情況,考慮必要的技術措施費;
(3) 對於甲方提供的和暫估的但可按實調整的設備、材料,要提供數量和價格清單;
(4) 對於鋼筋用量,凡有條件者應在定額用量的基礎上加以調整等等。
以上內容,在編制概、預算中壹般是不加考慮的(主要是條件不夠)。相反,由於工程規模(招標範圍)的不同和要求不同,對於總概算、預算中包括的其他費用和不可預見費用,在標底中往往與承包企業無直接關系(總承包項目例外),則壹般也不予考慮。
當前,標底的編制方法可分為:以施工圖預算(或概算)為基礎的標底;以擴初概算為基礎的標底;高級建築裝飾工程的標底和“三資”工程的標底幾種,茲分述如下:
1.以施工圖預算為基礎的標底
這種方法目前國內采用最為廣泛。從不同的承包方式來說,又可分為除政策性調價,材料、設備價差及重大洽商變更部分可以調整外,其他壹律包死的承包方式和壹次包死的承包方式兩種。
上述兩種承包方式,又以第壹種承包方式最為普遍。其編制標底的具體步驟、方法介紹如下:
(1) 準備工作
首先,要熟悉施工圖設計及說明,如發現圖紙之間有矛盾或不符之處及說明不夠明確的地方,應要求設計單位會同建設單位交底、補充。這些涉及工程做法、用料標準及設備選型等的內容,必然影響到標底的價格,同時也影響到施工企業的投標報價,因此必須作好記錄並在招標文件中加以補充說明。其次,要勘察施工現場,對現場條件及周圍環境進行實地了解,以作為施工方案、包幹系數和技術措施費等有關費用的依據。第三,要了解招標文件中有關招標範圍,材料、半成品和設備的加工訂貨情況,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物資供應方式等情況。此外,還要進行市場調查,掌握材料、設備的市場價格,以正確確定暫估價等價格。
(2) 計算工程量
應以本工程施工圖設計與說明(包括所采用的全部標準圖或通用圖冊)及當地的預算定額或綜合預算定額(北京市目前執行概算定額,無預算定額)的項目劃分及其工程量計算規則為依據。並執行當地的其他與此有關的補充定額、規定等。此外,還必須根據工程現場情況,考慮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機械,其中尤應註意護坡樁的設置和施工排水費的計算,正確套用定額,分部分項地逐項計算出工程量,並經過認真校核,以確保其正確性。因為這份工程量表不但是計算標底直接費的依據,同時,它也是招標文件的附件之壹的工程量清單,是投標企業計算標價的統壹依據(目前全國不夠統壹:上海市已明文規定,投標企業必須按工程量清單計算標價;北京市則無此要求,由投標企業各自計算工程量,並以投標總價作為衡量標價的依據)。對於鋼筋的實用量與定額間的差額,也應加以實際“抽筋”調整後列入工程量(但目前,國內工程往往限於時間,仍執行定額含量計算,而留待竣工時再調整)。
(3) 單價的確定
首先是定額單價的正確套用:凡符合定額者均應套用;其次是定額單價的換算:即大部分工程內容及工序符合定額,只是局部材料不同而定額規定允許換算者,應加以換算;第二是定額缺項,須編制補充單價:應根據施工詳圖、定額項目劃分、計量單位及材料預算價格的選用(如有者)和新材料價格的補充等,確定合理的單價(包括“暫估價”)。
(4) 主要材料量的計算
主要材料量通常包括鋼材、水泥、木材三材,有些地區定為“五材”(如北京市,增加了機磚和瀝青制品)或“八材”(如廣東省某些市。增加了玻璃、鋁合金門窗等)。鋼材應包括土建、水、暖、空調、電氣等的全部鋼筋、型鋼、管材、鋼板等。 所有主材均應根據定額的消耗量及各單位工程的工程量計算,主要材料量首先是滿足標底中材料調整差價之用,同時也是衡量投標企業所報主材用量的尺度,作為決標條件之壹(如北京市),或作為確定工程用量的標準(如上海市)。
(5) 工、料費的調整
目前,大部分地區對定額中確定的人工工資和主要材料的單價,要求在標底中按市場價或壹定的定價和系數加以調整差價,以彌補過大的懸殊。如北京市1994年10月起規定工資按定額工資乘1.95系數(即增加95%)調整,主材則規定調整“五材”差價(差價是統壹制定的,與市場價還有壹定差距,留待竣工時再調整)。工料差價的計量基數分別按各單位工程的主材量和工資總額計算。
(6) 直接費的確定
各分部分項工程量與各相應單價之積即為直接費的主要內容,有些地區還應包括工料差價,有些地區則不包括,應以當地規定為準。
(7) 其他直接費和現場經費的確定
根據建設部、建設銀行1993年12月聯合頒發的《關於調整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幹規定》的規定,原“直接費”改為“直接工程費”,並包括直接費(包括內容為人工費、材料費及施工機械使用費,與原直接費同)、其他直接費和現場經費。
其他直接費的內容包括: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費;
2) 夜間施工增加費;
3) 二次搬運費;
4) 儀器儀表使用費;
5) 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
6) 檢驗試驗費;
7) 特殊工種培訓費;
8) 工程定位復測、工程點交、場地清理等費用;
9) 特殊地區施工增加費。
以上這些其他直接費的計算基數規定為直接費,但目前各地正在調整修訂,尚有壹定的過渡階段,應以各地現行規定為準。北京市現行規定根據不同工程類型、高度及工程所在區域等制訂了不同費用標準,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
現場經費的內容包括:
1) 臨時設施費;
2) 現場管理費;
關於現場經費,各地的實施情況同其他直接費。北京市規定為:
1)臨時設施費根據不同工程類型制訂不同的費用標準,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
2)現場管理費(目前采用“現場經費”名)則規定為根據不同工程類型及高度制訂了不同的費率,按直接費(土建工程)及定額工資(安裝工程)為基礎計算。
(8)直接工程費的確定
直接費、其他直接費和現場經費之和即為直接工程費。
(9)間接費的確定
間接費的計算基礎:土建工程為直接工程費;安裝工程為定額工資(北京市現名“企業經營費”,其計算基礎同)。
(10)計劃利潤的確定
計劃利潤的計算基礎:土建工程為直接工程費與間接費之和;安裝工程為定額工資(北京市土建工程的計劃利潤計算基礎改按直接費為準,並按不同工程類別制訂了不同的利潤率;安裝工程仍為定額工資)。
(11)稅金的確定:
稅金(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俗稱“二稅壹費”),其計算基礎為直接工程費、間接費、計劃利潤三項之和。
(12)包幹費和技術措施費的確定
包幹費和技術措施費的內容已如前述,費率標準各地不壹,應按當地規定執行。
(13) 標底總價的確定
上述各項費用之和即為標底總價。目前大部分地區均強調壹個工程只能有壹個標底,以利於統壹評標,待確定中標單位後,再對某些由於企業等級不同或所有制不同而在取費標準上有差別時,加以補充或調整。
對於壹次包死承包方式的標底,其編制方法大都同上,所不同者,凡開口部分均應堵死。如調價系數、材料、設備的差價等,除按當時的情況考慮外,還應預估竣工時的各種預漲系數(風險系數),列入標底。對於鋼筋用量也應按圖實算(“抽筋”)在標底中壹次調整定死,竣工時不另結算。
2.以擴初概算為基礎的標底
這種方法在國內工程不宜多加采用,主要是由於初步設計深度不夠,與施工圖設計的內容出入較大,勢必導致造價上的過份懸殊,對投資難以控制。但也有其壹定的可取之處,主要是爭取時間提前開工,施工與施工圖設計可以交叉作業(壹般是先出基礎圖就可開工,以後主體結構、建築裝修、機電設備安裝等設計陸續跟上,使施工仍能順利進行),提前竣工投產,以取得早贏利的目的。這在國際上是早已行之有效的,在國內的“三資”工程中也大都采用。其前提是要有能滿足招標需要的有類似技術設計深度的招標圖,以作為定量、定質和作價的依據。
采用這種方法的標底,其編制步驟和方法基本上與施工圖預算為基礎的標底相同。不同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采用的定額及其單價是概算定額,而不是預算定額或綜合預算定額(北京市例外,因該市目前只用壹套概算定額,不編預算定額)。概算定額的子目(即分部分項)是以擴大結構的形式出現的,在壹個子目中綜合的工程內容和工序較多,其單價的正確性是能保證的(壹般較預算定額的基本分項的綜合高3%左右)。 其優點是由於設計深度不能與施工圖相比,可以避免漏項,也簡化了工作量。如遇定額缺項,則應與概算定額對口,編制相應的擴大結構的補充單價。
(2) 在招標文件中宜附工程量清單(對於在有些地方,如上海市的招標管理辦法中已明文規定,不管什麽階段招標必須附此清單),並宜由原設計單位提供,以避免由於設計深度不夠造成由各投標企業各自計算工程量而出入較大,但這並不排除各投標企業可以對清單中的工程量進行審核、更正和補充。
(3) 在國內目前尚不實行單價合同而仍實行總價合同的情況下,由於各種不定因素比施工圖預算階段相對增加,因此,各種包幹費用、風險系數等也應適當增加,對於鋼筋用量也宜在定額含量的基礎上,根據不同工程類型,加以必要的調整(以經驗估計)。
綜上所述,以擴初概算為基礎的標底,在目前設計深度普遍不夠的情況下,萬不得已時方可采用。不然,除了竣工造價與中標合同價會有很大出入外,給其他管理方面也必將增加很多工作。
3.高級建築裝飾工程的標底
近年來,國內投資的高級建築裝飾工程大量興起,除了新建工程中將室內精裝飾工程從土建工程中分離出來,在設計過程中就將這部分單獨設計外,舊有房屋的裝飾(裝修)工程在社會上也大量興建,施工也由專業裝修隊伍承擔。這樣,高級建築裝飾工程招標投標及其標底的編制工作也就應運而生。
1992年12月建設部頒布了《全國統壹建築裝飾工程預算定額》(主要是建築裝飾部分,有關衛生潔具、裝飾燈具、給排水及電氣管道等安裝工程則執行《全國統壹安裝工程預算定額》),該定額中的人工單價、材料預算價格、機械臺班費是以北京市價格為主編制的,規定各省市可按當地價格制定調整辦法,但工、料、機械消耗量不得變更。目前各地在執行該定額時已結合當地價格情況編制了當地使用的裝飾工程的單位估價表,刪除了與當地原土建預算定額中重復的子目。此外,對裝飾工程的取費標準也制訂了相應的定額。這些新的舉措除了適用於編制概、預算外、也基本適用於招投標中的標底編制。
北京市自1994年4月15日起, 對高級建築裝飾工程概算(包括標底)制訂了《關於高級建築裝飾工程概算編制管理試行辦法》。茲將與標底編制有關的規定介紹如下:
(1) 高級建築裝飾工程範圍。
1)國內投資的新建、擴建和整體改造工程,有如下幾種:
A.具有國際性、國家級、市級活動為主的建築工程(紀念館、博物館、圖書館、 體
育場館等)。
B.星級賓館、飯店、影劇院、貿易中心、 購物中心(商場)等大中型公***建築及其他公***建築部分高級裝飾的廳、堂、會議室、帶衛生間的客房以及商店、餐廳等工程。
C.高級住宅(別墅)工程(居住單元內,地面為塊料面層;墻面為壁紙或高級塗料;掛鏡線、窗簾盒、硬木門窗、鋁合金門窗或彩色鋼板窗、廁浴、廚房間墻裙、地面為塊料面層)。
2) 外資、合資、國外捐贈工程(含港、澳、 臺地區)以及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工程按“三資”企業的建設工程概算編制辦法執行。
(2) 高級裝飾工程項目。
1) 建築裝飾:
A.門窗工程:鋁合金門窗、硬木門窗及其貼臉、壓縫條、特殊五金、鎖、 窗簾盒、窗簾軌、百頁窗簾、筒子板。
B.樓地面、墻面裝飾工程:除整體面層的混凝土地面、水泥地面、墻面抹灰、粘石、刷石(含墻裙)及防水之外的其他整體墻面層、塊料面層、木地板、木墻裙、貼墻紙等面層部分,但不包括底層、保溫層。
C.頂棚工程:混凝土工程中頂棚的面層部分,吊頂的龍骨、面層及其保溫。
D.建築配件工程:池槽、衛生間隔斷及其他。
2) 安裝工程:
高級衛生器具、裝飾燈具。
(3) 編制工程標底及報價。
高級裝飾工程實行“定額量、市場價、競爭費率”壹次包定方式,不執行季度竣工調價系數。
1) 定額量:按設計圖紙和概算定額有關規定確定的主材量、人工工日。
2) 市場價:材料價格、工資單價均按市場價格計算, 粘結層及輔料部分價值自行調整。
3) 機械費:按定額的機械費及歷次調整機械費乘以1.2系數計算。
4) 其他直接費:建築裝飾工程所占建築面積的比例數乘以定額中“分母”值; 安裝工程按相應取費標準。
5) 企業經營費及其他費用:在保證稅金、建築行業勞保統籌基金、 建材發展補充基金以及定額編制經費、測定費用四項費用上繳外,企業可根據自身優勢浮動,但最高不超過(93)京建造字第624號文件規定的費率(即自1994年1月1 日起執行的現行北京市取費標準,含企業經營費、利潤、稅金、上繳建築行業勞保統籌基金及建材發展補充基金)。
6) 建設單位將裝飾工程從總包施工的土建工程分離出來發包給裝飾施工公司時, 應按分包總造價的2%~5%作為總包增加現場施工管理費用,列入總包工程造價,並相應計取稅金、建築行業勞保統籌基金和建材發展補充基金。
4.“三資”工程的標底
改革開放十多年來,全國各大城市已經建成和正在建設壹大批“三資”工程項目。這些工程不同於國內投資工程。
(1) “三資”工程的主要特點。
1)建築裝修、設備標準較高,新型結構較多;工期緊,施工管理要求嚴格,工程質量也高。
2)施工分包較多。壹般可分為:國內施工企業承包的結構、粗裝修及壹般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外商承包的室內細裝修及進口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性質不同由兩家或兩家以上單位分包)。
3)材料、設備壹般均按市場價格或實際加工訂貸價計算,還有不少是進口的材料和設備,因此,不必考慮材料調價系數。
4)承包方式目前壹般均實行壹次包死,各種包幹系數、風險系數及分包工程應增加的總管理費應加以充考慮。
5)工程取費標準有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作了專門的規定,壹般略高於國內工程,等等。
由此可見,“三資”工程的標底也應根據上述特點及當地有關規定進行編制。
此外,當前“三資”工程在設計上通常是由外方承擔方案及初步設計,而由中方完成施工圖設計。招標往往是在擴初設計完成後,施工圖設計以前,即在完成招標圖階段進行的。招標圖的深度介於擴初與施工圖之間,實際上就是擴初設計加部分補充圖紙及說明,尤以說明為主,補充壹些具體的用料標準及做法、設備的選型,以及是否進口及其生產廠家等內容,以能滿足定量、定質及定價等投標報價為前提。這樣凡是由外方承擔招標圖設計者,壹般都由外方聘請國外估算公司(或稱工料測量行)編制概算或預算,作為控制投資的標底(不象我們對預算與標底還有壹定的區別),其造價部分供業主(投資方)內部掌握;工程量清單(即去掉單價、合價及總造價部分)作為招標文件內容之壹,供投標企業據以編制標價的統壹依據。如委托國內設計單位(也有少數委托施工單位的)編制施工圖設計後進行招標(也有由國內設計單位編制擴初設計或招標圖而進行招標的,但其深度往往不如國外承擔者),就要委托該設計單位或其他咨詢公司編制標底。
(2)編制“三資”工程標底的方法。
國內有關單位編制“三資”工程國內施工部分標底的方法,以北京市情況為例介紹如下。外商承包的工程由外商報價後作為分包工程列入總包標底或不予包括。
北京市在1994年3月頒發了《關於“三資”企業建設工程概算編制辦法》,其主要內容為:
“三資”工程均應按現行《中華人民***和國經濟合同法》、《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及北京市有關規定簽訂承包合同。
2)工程直接費按如下方法分別確定:
A.按現行概算定額(含單位估價表)的有關規定和設計圖紙確定工程量及材料、 人工用量。
B.工資單價按市場價格計算, 由“三資”企業(下稱甲方)與施工企業(下稱乙方)議定。
C.材料價格:均發市場價格計算,壹次包定。
D.機械費:按現行定額標準(包括機械費調整)乘以人工系數。
E.定額中以費用形式出現的項目,按市場價格進行調整。
F.定額中未列出的其他材料可參照季度竣工調價趨勢結合市場價格, 由雙方議壹進行調整。
3)企業經營費及其他費用:按北京市《建築工程企業經營費及其他費用定額》標準及有關規定執行。
4) “三資”工程不執行“竣工調價辦法”。
5) “三資”工程原則上應按北京市現行的《建設工程工期定額》確定工程期限。如甲方要求提前竣工時,按北京市京政發(1986)72號通知轉發的《關於建設工程實行提前竣工獎的若幹規定》計取提前獎。按(92)京造工字第004號關於1991 年《北京市建築安裝工程工期定額》的補充規定和說明解釋(第壹號)規定計取夜間照明和人工降效費用。
根據上述規定,編制“三資”工程標底的具體方法如下:
1)工程量計算。無論是根據施工圖還是擴初設計(招標圖)計算工程量,在北京均按概算定額的項目劃分和工程量計算規則(以軸線、層高為主的虛方量)計算;補充項目也應與概算定額的口徑相壹致;鋼筋用量必須按圖“抽筋”後調整定額用量。
2)經過市場詢價,確定人工、材料及設備的市場單價。
3)直接費的確定。“三資”工程按照北京市現行規定,雖然人工、 材料等均須以市場價格計算,機械費也得用規定系數調整,但由於概算定額只列出了主材的消耗量,而次材(其他材料)是看不出其用量的,因此無法逐壹采用市場價格計算,只能采用壹個綜合系數來調整壹個單位工程的全部次要材料費。由於這些原因,“三資”工程的單價無法按市場價編制壹套專用單位的價表,而只能采用定額單價先算出直接費,然後調整工、料、機差價的辦法編制。具體步驟如下:
A.套用定額單位,對局部材料需要換算者加以必要的換算; 定額缺項者編制補充單位(此補充單價可以壹次包定不再調整,也可作為“暫估價”處理),並計算出單位工程直接費。
B.計算人工、主材、機械費的消耗量。
C.根據上述工、料、機消耗量,調整市場介與定額價的差價, 其中包括次要材料要算出壹筆總的費用,然後根據施工工期並參照季度調價趨勢結合市場價格,綜合確定壹個次要材料的調價系數,與主材等壹並調差,具體方法可以通過表3-5解決。
D.計算其他直接費及現場經費,在定額取費的基礎上按市場價格進行調整。
E.計算工程直接費,即定額直接費加工、料、機的調價。
再加其他直接費,此費作為“三資”工程的取費基數。
4)計算各項取費,包括間接費、計劃利潤及稅金等,同國內工程。
5)其他包幹費等的確定。包括包幹費、技術措施費、分包工程施工交叉作業費(即總包管理費)及風險系數等,均應根據有關規定及工程的現場情況及工期等合理確定,其中尤以風險系數為“三資”工程所必有的,且系數較大,應正確確定。
6)標底總價的確定。上述各項之和即為標底總價。“三資”工程的標底總價還有個以什麽貨幣計價的問題。目前在北京大部分的工程均以人民幣計價,也有少數是以美元等外幣計價的。在當前實行統壹匯率的情況下,根據當時外匯牌價的匯率將人民幣折算成美元即可。
5.其他編制標底的方法
如以平方米造價包幹為基礎的標底,在80年代曾經在東北地區(如吉林市)對壹般標準住宅或通用住宅工程采用過壹段時間。但由於其中可變因素仍較多,只能局部采用,其余還須采用按施工圖預算為基礎的方法同時進行,且其正確性也較差。因此目前各省市已很少采用,只有局部省轄地區(如山東省荷澤地區)對結構簡單的小型工程采用這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