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mbi活動屬於傳銷,部分地方法院公安局已經在查處過程中。
2016徐州法院已判決mbi傳銷分子,2017年上海經偵隊已查獲據點。
中國裁判文書網收錄,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mbi判決書的下載地址:(請在保持網絡條件良好情況下打開)
《何振球、古希萍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二審刑事裁定書》
判決書截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明確解釋,最高法在互聯網設立中國裁判文書網,統壹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
西江苗寨政府回應:
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微信公眾號發布文章:
傳銷活動的危害:
1、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侵害多個法律客體。
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活動往往伴隨著偷稅漏稅、制假售假、走私販私、非法集資等大量違法行為,不僅違反國家禁止傳銷和變相傳銷的規定,還違反了稅收、消費者保護、市場秩序管理、金融、外匯管理等多個法律規定。
2、給參與者及其家庭造成傷害。
傳銷和變相傳銷給參與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給其家庭也造成巨大傷害。
3、引發刑事犯罪,給社會穩定帶來危害。
傳銷給絕大多數參加者造成血本無歸,壹些人員流落異地,生活悲慘,甚至跳樓輕生,還有壹部分人員參與偷盜、搶劫、械鬥、強奸、賣淫、聚眾鬧事等違法行為。
4、對社會道德、誠信體系造成巨大破壞。
註意!傳銷活動是違法行為,涉案資金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