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例》(2008年修訂),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壹)外幣現鈔,包括紙幣、鑄幣; (二)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四)特別提款權;(五)其他外匯資產。從上面的概念,我們可以總結外匯的兩個基本特征:首先,它必須是以外幣表示的資產;其次,它要可以自由兌換成其他形式的資產或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