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等值65,438+0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應向存款地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攜帶證明,海關憑加蓋上述部門印章的證明驗放。
外交部領事司和中國駐布裏斯班總領館提醒前往澳大利亞的中國公民,如攜帶超過10000澳元現金,請如實向澳大利亞海關申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如果妳沒有足夠的現金,妳可以在中國開壹個澳大利亞賬戶,妳可以在家裏把兌換的澳元存入這個賬戶。妳離開時只需要帶些零花錢。到了澳洲,只需要找壹家ANZ銀行,用護照激活賬戶,之前存入的澳元就會直接收到。
為方便出入境人員外匯兌換,規範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行為,打擊洗錢、貨幣走私、逃匯等違法犯罪行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聯合制定了《出入境攜帶外幣現鈔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並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外匯許可證》)仍使用8月1 . 0999開始使用的《攜帶外匯許可證》,由國家外匯管理局統壹印制。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當地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收取。
2.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金出境,也可以通過銀行匯款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攜帶外幣出境。根據國家財務管理規定。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外幣現金出境的,無需辦理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超過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外匯指定銀行申請辦理攜帶證明,海關憑外匯指定銀行蓋章的證明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65438美元+0萬元的外幣現金出境。有下列特殊情況之壹的,出境人員可向外匯局申請辦理攜帶證明:
1.大量的出境團;
2.長期出境或長途跋涉的科學考察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前往有戰爭、外匯管制嚴格、財政狀況差或金融動蕩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互聯網-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