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余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
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
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壹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壹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油典定了基礎;
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
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1991-1993年
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
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1994-2005
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
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
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
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壹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
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壹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
2005-至今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16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壹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壹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壹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壹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壹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