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在香港銀行開立同名個人銀行賬戶。境外公司匯錢到這個賬戶,再匯到國內個人賬戶。這樣做的好處是國內銀行結匯不會有問題。在其看來,匯款人和收款人是同壹人;缺點是增加了匯款成本。
2.匯款是從別人的境外個人賬戶轉賬,前提是有直系親屬,境內銀行會要求提供證明文件。
3.找境外公司幫忙,讓其給妳出具壹份文件(比如短期勞動合同)結匯。但是,這種方法壹般很難奏效。在監管嚴格的美國,公司不會隨意給類似的文件。筆者電話咨詢了雪球上F券商的客服,客服完全不了解,表示不會提供任何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