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稅
壹、目前日本退稅存在兩種方式。
1,店裏標註的價格為不含稅價格。這種情況下結算時只需按照不含稅價格付款,店家在護照上留下退稅記錄,不需要再去別的地方辦理退稅手續。
2,店裏標註有含稅價格。這種情況下結算時壹般要按照含稅價格付款,然後去店家設置的退稅服務臺辦理返款手續,並在護照上留下退稅記錄。
銀座蘋果旗艦店的退稅方式屬於第壹種。
二、退稅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購物需要超過壹定金額。按照日本2013年修改後的最新退稅政策來說,食品,飲料,煙酒,藥品及化妝品需要超過5000日元,其他商品需超過10000日元才可退稅,但是實際上目前不同的店鋪對符合退稅購物額的下限的規定都不盡相同。
2,所持簽證必須為短期簽證,此種簽證要求在日本停留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三個月以上的長期簽證是不能退稅的。持短期簽證入關時,海關會在護照上粘貼“短期滯在”的正方形標簽。壹般可通過自己護照上有沒有這個標簽來判斷自己有無退稅資格。
3,從購物並退稅起30天內必須回國。這是日方的壹個要求,並且會在退稅時要求購物人簽署保證書,並在護照上留下相應的退稅記錄。
擴展資料
退稅流程
壹、出口退稅的壹般程序及附送資料 出口退稅登記的壹般程序:
1、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 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準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後,應於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 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 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後,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準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壹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
3、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 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並按規定的程序批準後,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
4、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註銷 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註銷退稅登記。
二.出口退稅附送材料
1、報關單。報關單是貨物進口或出口時進出口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以便海關憑此查驗和驗放而填具的單據。
2、出口銷售發票。這是出口企業根據與出口購貨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填開的單證,是外商購貨的主要憑證,也是出口企業財會部門憑此記帳做出口產品銷售收入的依據。
3、進貨發票。提供進貨發票主要是為了確定出口產品的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是否是生產企業的銷售價格,以便劃分和計算確定其進貨費用等。
4、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
5、屬於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產品,凡以到岸價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6、有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種稅金額等。
7、產品征稅證明。
8、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
9、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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