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不泄露股東信息的情況下提供隱私保護;
3.沒有與美國國稅局(IRS)簽訂信息共享協議(內華達州是美國唯壹沒有與IRS簽訂“信息共享協議”的司法管轄區,這樣美國聯邦政府就可以避免使用這個渠道獲取內華達州公司的稅務信息,可以繞過美國聯邦所得稅);
4.內華達州政府拒絕向美國聯邦政府提供該州公司所有者和股東的信息。公司的董事和股東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召開董事和股東會議;
5.股東、董事和官員不需要居住在內華達州或召開會議,也不需要是美國居民;
6.沒有外匯管制;
7.內華達州的公司可以購買、保留或出售和轉讓他們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