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馬歇爾公司以普通法為基礎,緊扣市場脈搏,深受外商好評;
2.馬歇爾公司業務操作便捷,稅制合理;
3.馬歇爾公司不需要申報受益人、年度利潤和財務狀況;
4.馬歇爾公司不需要提交年度報表或經審計的賬目,也不需要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5.馬歇爾公司的稅收:海外離岸馬歇爾公司不需要納稅,不受外匯法規限制;
6.馬歇爾公司的財產保護:財產保護最大化,便於資本轉移;
7.馬歇爾公司的保密:海外離岸馬歇爾公司的股東和董事的詳細信息,公司不需要查閱;
8.馬歇爾公司的靈活性:海外離岸馬歇爾公司名稱可加中文名稱;
9.馬歇爾公司上市:海外離岸馬歇爾公司可以在美國證券市場上市。
3.馬歇爾公司註冊條件
公司名稱
限制任何與現有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公司名稱和後綴,以表明有限責任。公司名稱中不能有信托、銀行、合夥人等字樣,公司名稱以ltd,inc結尾,公司名稱可以中英文並用。
註冊資本
通常情況下,授權股本為50,000美元,超出部分將增加65438美元+0000美元。
貿易限制
馬紹爾群島國際商業公司不得從事保險和銀行業務。
股東和董事的要求
至少有壹名股東或董事,壹名股東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不論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