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2月31日,外匯局發布《關於完善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的答記者問》,表示個人購匯5萬美元便利化額度沒有變化,並重申個人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購房、投資等未開放資本項下交易。
2.個人購匯申請書內容警示,外匯管理機關將依法將有六項重大違規行為的個人納入“觀察名單”管理。個人在上市當年和上市後兩年內不再享受個人便利化額度,並被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
三、六大違規行為包括:
(1)不允許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
(2)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3)不得借我便利行幫助他人購匯;
(四)不得借用他人便利額度實施拆分購匯;
(五)不得用於境外買房、投資證券、購買人壽保險、投資分紅回報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6)不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莊交易等違法活動。
擴展數據:
根據外管局的規定,從2017 65438+10月1開始,無論是分行櫃臺、自助購匯機還是手機網銀,都需要填寫個人購匯申請,除了基本信息外,還需要填寫預計用匯時間和詳細購匯用途。
比如私人旅遊,無論是跟團還是自由行,都需要填寫預計停留時間;出國留學,要填寫學校名稱、每年學費和每年生活費;境外就醫的,應填寫停留時間和境外醫院名稱。
鳳凰。com-SAFE:個人購匯不在國外買房並不是什麽新政策,也從來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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