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害人不構成輕傷,將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和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對施暴男子實行數罪並罰。尋釁滋事罪構成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般刑法和特殊刑法
這是壹種基於刑法適用的劃分。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適用性的刑法。原則上可以適用於任何人,任何事(罪),無論何時何地,比如刑法典。
特殊刑法是指只適用於特殊的人、特殊的事件(罪)或特定的時間、地點的刑法。例如單獨的刑法和附屬刑法。
壹般刑法和特殊刑法的雙重含義;
(1)指稱刑法典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騙匯、逃匯、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兩個獨立法律文件之間的關系。
(2)指同壹法律文書中兩個規範之間的關系,如刑法第264條規定的普通盜竊罪、第127條規定的盜竊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第280條規定的盜竊公文、證件、印章罪之間的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說,確切地說,它們應該是刑法普通條款和特別條款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