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1.請問“遠期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貼現”是壹個意思嗎?
2.受益人銀行接受遠期信用證貼現是否有嚴格的審核程序?
分析:
有相同點,也有不同點。我來說說區別:
1.金額不壹樣。
遠期票據本質上是壹種質押貸款,通常按票據金額的80%貸出,利息按月計算。
貼現以扣除貼現後的匯票金額為基礎。那麽它壹定不僅僅是流通票據。
2.時間
票據議付可以選擇貸款的長短,壹般在票據到期日後壹個月內,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情況靈活把握貸款的長短。妳不能選擇折扣的長短。
3.不同的利率
4.銀行審核的重點不壹樣。
談判:銀行主要審查承諾人的信用狀況。
貼現:銀行更關註承兌銀行的信用狀況。
關於對貼現銀行的審查,壹般來說,銀行要求妳在貼現銀行有信用,票據議付也是如此。
如果沒有信用,可以直接把匯票賣給銀行作為“福費廷”,銀行沒有追索權(貼現銀行有追索權),利息比貼現高0.5個點。而且銀行只看受理行的信用,不管妳的信用。
最後提醒壹下,無論做什麽樣的融資,都只能在議付行做,所以要先選擇好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