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際交割:按照遠期合約的規定,在合約到期日或之前,交易雙方以預定的匯率交換貨幣,進行實際交割。優點是交易雙方可以在合約到期時確定匯率,避免了市場風險。但缺點是交易雙方需要承擔匯率波動的風險,匯率在合約到期前發生大幅度變動,會對交易雙方造成損失。
2、現金交割:交易雙方在合約到期日或之前,按照市場匯率進行貨幣交換。這種方式的優點是交易雙方可以在合約到期前進行貨幣交換,避免了實際交割可能帶來的匯率風險。但缺點是交易雙方需要承擔市場風險,市場匯率在合約到期前發生大幅度變動,會對交易雙方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