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外購材料的采購成本由下列項目組成:
(1)進價(不含增值稅)。
(2)運雜費,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和保管費。
(3)運輸途中的合理損失。
(4)入庫前沖減分揀費用(包括分揀沖減所選人工和費用的必要損耗,扣除收回的下肢變產值)。
⑸外購物資稅和進口貨物關稅(不含增值稅、外匯差價等費用)。
因此,原材料成本=進價+運雜費+在途合理損耗+入庫前沖減分揀費用+外購料件稅和進口貨物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