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履行規定的手續,經查驗準許,方可出境入境。
由此可知,在我國,有吸毒史的公民不在禁止出境的範圍內,是可以出國的,但是否能成功出國,還需要入境邊防檢查並符合其相關規定條件。
有犯罪記錄的人是可以出國的,我國法律對此沒有限制,關鍵在於目的地國是否給辦理簽證。因為在壹些國家辦理簽證時,是需要無犯罪記錄證明的。
壹、有犯罪記錄能辦護照嗎
有過犯罪記錄或前科的人並不屬於不予簽發護照或不準處境的情形,護照與是否犯罪沒有任何關系。
二、犯罪記錄幾年可以消除
犯罪記錄又稱案底,壹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在我國法律中壹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壹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犯罪記錄是不會消除的,不管經過多長時間,都會伴隨著個人。但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三、出國的具體手續
首先,攜帶護照、入學通知書、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到當地外匯管理局申請批匯;然後,憑外匯管理局批匯證明到當地中國銀行個人業務部辦理換匯。壹般是先將等額人民幣存入中行帳戶,然後將其轉入中國銀行換取外匯。具體過程,中行屆時會告知。
旅行證件國際旅客在辦理乘機及出境手續前,應辦妥護照、簽證及旅行證件等壹切手續。旅客的護照、簽證及旅行證件應隨身攜帶,不得放在交運行李中運輸。由於旅客旅行證件不完備而受到的損失和支付的費用,承運人不承擔責任。但對於由此使承運人受到的壹切損失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罰金,旅客應當負責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護照法》第十三條規定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護照:
(壹)不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的;
(二)無法證明身份的;
(三)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四)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中華人民***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準出境:
(壹)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四)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