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幣卡是指郵票、紀念幣、貨幣等郵政和貨幣收藏品。我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八條規定,收藏品是指具有收藏價值的文物、字畫、集郵品、錢幣、紀念章、匾額、瓷器、玉器、珠寶、器皿、家具以及其他動產。作為收藏品,郵幣卡具有合法地位。
郵幣卡的銷售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貨幣法》的規定,郵政、貨幣領域的收藏品可以進行交易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