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解,這些網絡平臺交易的二元期權是從境外博彩業演變而來,其交易對象為未來某段時間外匯、股票等品種的價格走勢,交易雙方為網絡平臺與投資者,交易價格與收益事前確定,其實質是創造風險供投資者進行投機,不具備規避價格風險、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與監管的期權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著本質區別,其交易行為類似於和平臺賭博,而且平臺不受監管交易軟件甚至可以後臺操縱。目前,已有地方公安機關以詐騙罪對二元期權網絡平臺進行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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