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貿易操作流程-轉向
2007-08-16 16:38
1.接單:XX公司貿易部門接到客戶訂單後,必須將客戶訂單轉化為內部訂單;
2.訂單評審:XX公司貿易部負責組織公司生產部、產品部、質檢部相關人員對客戶訂單進行評審。主要評審項目包括產品功能和質量要求、生產能力、包裝要求和交貨期等。
3.簽訂銷售合同:XX公司貿易部根據訂單報價制定銷售合同,先由客戶簽字蓋章,再由公司領導簽字蓋章;
4.出口計劃的編制:XX公司貿易部根據公司生產部編制的生產計劃編制出口計劃。如果生產部門改變生產計劃,必須及時通知公司貿易部門,以便貿易部門及時與客戶溝通出口計劃的變化;
5.訂單跟蹤:XX公司貿易部在編制出口計劃後,要積極跟蹤生產部的生產狀態,確保貨物按時準確交貨。如果不能按時交貨,必須及時將信息反饋給客戶,並做出相應調整;
6.訂倉:貿易部在與公司生產部溝通確認交貨日期後,應在交貨日期前5天內根據計算的貨物數量和體積做出訂倉單,並轉交給貿易企劃室安排訂倉準備工作。如果要取消訂艙,需要在托運日期前2天內通知相應的貨代和貿易計劃處及時安排相關事宜(如核銷單、代理報關委托書、通關單等的準備和辦理等。).壹般來說,預訂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a)指定貨代:壹般適用於FOB條款和部分CIF條款下的貨物。如果是指定貨代,XX公司貿易部門需要提前與客戶溝通,確認指定貨代的詳細信息,並轉交給貿易企劃室備案統計;
b)自訂代理:壹般適用於CIF條款下的貨物。貨代由貿易計劃處根據市場和服務價格決定,貿易計劃處負責將選定貨代的具體情況通知XX公司;
7.發貨:XX公司貿易部根據集裝箱尺寸和貨物的實際情況安排托盤清單,並將清單轉發給生產部執行。托盤整理過程中發現問題,生產部必須及時與貿易部溝通整改。發貨前,貿易部需要開發票,由XX公司負責人簽字,然後轉給庫管員進行盤點備貨。對於需要檢驗的出口貨物,貿易部還需要提前準備好檢驗產品對應的裝箱單、發票、合同,以便在貨物申報出口前辦理通關單;
8.報關:XX公司貿易部整理並準備報關文件(發票、裝箱單、報關單等。)根據實際發貨數量,再轉發給貿易計劃處,在貿易計劃處加蓋XX公司的報關章、業務章、簽字章,統壹報關;
9.開票:報關完成後,XX公司貿易部將蓋章後的報關發票交給公司財務人員開具出口貨物銷售統壹發票;
10.談判資料準備:貨物裝船後,XX公司貿易部根據相關資料和客戶要求確認提單,開始準備客戶要求的提單、原產地證書、發票、裝箱單、重量單、保險單等相關談判資料;
11.陳述:貿易策劃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公司所有談判文件。統壹審核後,根據付款條件和要求,送匯或向銀行提示單據;
12.收款:根據銷售合同的付款條款和期限,XX公司貿易部應及時跟蹤貨款的收款情況,以保證後續工作的有效運作。若客房未按規定時間付款,公司貿易部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匯報;
13.核銷:貨物出口後,貿易計劃處負責跟蹤查詢各單港口的電子信息、報關單的返回和單證的交付,並將港口的電子信息和報關單的出口退稅轉發給XX公司財務室辦理退稅手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報關單退回時限壹般為3個月。XX公司貿易部將根據付款和票據回單在核銷系統中匹配相關核銷數據,然後交由貿易計劃辦公室辦理核銷手續。公司的核銷期壹般為3-6個月。
14.退稅:核銷完成後,貿易計劃處負責將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轉交給XX公司財務室辦理退稅,從而完成貨物的整個出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