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印度尼西亞銀行法》資料顯示: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應當完整、真實、及時地向印尼中央銀行報告其自身或客戶開展的外匯交易信息和數據,具體包括月度交易報告和半年度報告,需要在交易發生或半年度結束後的次月內完成。如果報告的數據信息不完整、不真實或有延誤,將面臨罰款、罰金甚至吊銷經營執照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