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審計人員作出調整分錄,通知被審計單位調整其錯、漏、弊等的壹種方法。,是在審計過程中被審計單位進行會計核算時發現的。
總的來說,銀行的出納員記錯了賬戶。有時候妳取錢,他記錄存款,或者存款記錄取款等等。如有錯誤,由櫃員本人向業務主管申請,經領導批準後進行賬務調整。
擴展數據:
1,錯誤處理應根據事實、準確、及時的原則進行。
2.造成錯誤的原交易應該是銀行卡網絡交換中心轉賬的交易。
3.錯誤事務的處理路徑應該與原始事務的路徑壹致。
4.成員行無法處理超過雙方成員處理期限或因異常情況發生的錯誤交易,可在雙方成員達成壹致後委托中心處理。
5.通過銀行卡中心轉賬的交易,錯誤處理按照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6.差錯處理爭議的裁決方式將按照《銀行卡聯網聯合業務規範》第六章“爭議處理”和“銀行卡跨行業務爭議處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