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市場參與者如下:
1、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他們通常是債券市場的主要參與者,通過自營交易、理財投資、承銷發行等方式參與市場。
2、企業:包括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他們通常是發債主體,通過發行債券融資,同時也會參與債券投資。
3、個人投資者:包括機構投資者和散戶投資者,他們通過購買債券等方式參與市場,獲取固定收益。
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
金融機構可直接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也可委托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非金融機構應委托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結算代理人系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代理其他參與者辦理債券交易、結算等業務的金融機構。
主要職能
其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等。它成立於199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