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負責組織全網點人員的政治和業務學習,促進全網點人員思想、政治、業務水平的提高;組織、調配櫃員正常營業,監督櫃員工作程序;
二、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檢查、監督網點內人員按照操作規程處理業務;
三、負責本網點的安全和風險防範工作,及時解決營業中出現的問題,對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總結本網點工作中的經驗和問題,並向上級提出建議和措施,不斷提高業務管理水平。
主要職責任務:
1、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法令和法規制度,加強銀行櫃面審核和監督,負責辦理本外幣現金、有價單證的收付、兌換、整點、調運、保管及殘損票幣的回收兌換等工作,合理國計庫存現金頭寸;保證對外支付。做好愛護人民幣的宣傳活動和反假工作。積極宣傳推薦客戶盡量使用轉賬支付結算,減少現金交易。
2、認真貫徹實名制原則,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和假名賬戶。個人客戶申請開立存款賬戶辦理結算的,必須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進行核對,並登記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和號碼;代理他人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進行核對,並登記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和號碼。建立健全個人客戶信息數據檔案,全面掌握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住所、職業、經濟收入、家庭狀況等信息。核實所有申請本機構提供金融服務的客戶的身份,核對客戶的真實身份信息,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金融服務。
3、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負責辦理儲蓄、銀行卡和個人貸款入賬等業務,根據外幣儲蓄有關制度規定辦理個人外幣業務,註意鈔、匯標誌,確保資金往來、業務處理的正確。
4.根據委托協議,將需要代發或代扣的款項準確無誤的采用轉賬形式劃入指定的賬戶或從指定的賬戶扣出。
5.代理國債、基金、黃金、三方存管、外匯買賣等業務,根據實名制要求為客戶開通或辦理相關業務,增加客戶投資渠道。經辦人員要根據人民銀行的制度規定,按照“了解妳的客戶”的原則,建立客戶身份登記制度。
6.各項業務的受理嚴格執行金融法規、政策。收集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對符合報送條件的信息,應按規定及時補錄系統或通過聯絡員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