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的主要職責:
1.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和公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範圍;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慎經營規則;
5.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和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估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六、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並規範現場檢查行為;
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並表監管;
八、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體系,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九、負責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統計數據和報表的統壹編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十、指導和監督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
十壹、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相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二、信用危機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接管或推進機構重組;
十三、銀行業金融機構違規經營、經營不善等情形被撤銷的;
14.查詢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和相關行為人涉嫌金融違法的賬戶,凍結涉嫌轉移、隱匿違法資金的司法機關的申請;
十五、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銀行業金融機構非法經營活動予以取締;
十六、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數據:
根據銀監會《關於進壹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
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主要從10方面進行。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主體責任,監管部門承擔監管責任。要求以發現和解決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重點整治問題多的機構、亂象多的領域、風險集中的業務領域,嚴查案件風險。
明確自查自糾從寬,監管發現從嚴,提高對銀行主動發現、主動處置、主動行為的監管容忍度。堅持穩中求進,實行新老劃斷,循序漸進,分類施策,防止“處理風險的風險”。
突出“監管姓監管”,把重點放在防範和處置各類金融風險上,而不是做大做強銀行業,強調監管績效問責和嚴肅監管氛圍。註重建立長效機制,彌補監管短板,切實解決造成亂象的體制機制問題。
具體來說,明確2018年度需要整改的8個方面22項:壹是公司治理不完善,包括股東與股權、績效與考核、職業資格等。二是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包括違反信貸政策和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三是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的風險,包括非法同業業務、理財業務、表外業務和合作業務。
四是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主要涉及不當銷售和不當收費。第五,利益輸送,包括對股東的利益輸送和對相關人員的利益輸送。六是違法違規展業,包括未經批準設立機構和展業、非法存貸款業務、非法票據業務、非法掩蓋或處置不良資產等四點。
七是案件和操作風險,主要列舉部分案件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包括人員管理、內控管理、案件查辦不到位等。八是行業誠信風險,包括業務操作和信息管理。此外,監管履職負面清單單獨列出。
同時要求對2017開展的系列專項治理工作進行評估,形成“整改—評估—整改”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把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作為常態化的重點工作,邊查邊改,立查立改。
各級監管機構要開展現場檢查、監督檢查,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真正把鐵的制度、鐵的紀律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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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關於進壹步深化整治銀行市場亂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