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為支持新冠肺炎抗擊疫情,國家對壹線醫務人員出臺了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可暫緩其2019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並給予相應補貼,減免增值稅。
第二,支持材料的供應
在這次疫情中,對於重點防疫物資的生產企業,國家在稅收方面也采取了相應的措施。對生產醫療設備、檢測儀器、消毒制劑、藥品等防治物資的增值稅納稅人,暫不限制增值稅發票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
第三,困難企業
為了幫助因疫情遭受嚴重損失的企業走出困境,國家也出臺了相關稅收扶持政策。在本次疫情中,造成嚴重財產損失或經濟損失的企業,可按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時納稅申報的,可以允許延期申報。對因疫情不能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延期繳納,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第四,慈善捐贈
在此次疫情中,為鼓勵更多人支持和幫助抗擊疫情,通過國內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等機構向疫情捐贈物資和現金的,捐贈額不超過其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在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