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幣無法與人民幣兌換。
法幣是舊中國1935年11月4日至1948年8月19日流通貨幣的名稱。舊中國長期采用銀本位制,1933年4月“廢兩改元”以前,實際上是銀兩與銀元並用。
抗日戰爭爆發後,政府實行外匯統制政策,法幣成為紙幣本位制貨幣。限期收回其他紙幣。並且規定壹切公私款項必須以法幣收付,將市面銀圓收歸國有,以壹法幣換銀圓壹元。法幣初期與英鎊掛鉤,可在指定銀行無限兌換。1936年國民政府與美國談判後,由中國向美國出售白銀,換取美元作為法幣發行的外匯儲備,法幣改為與英鎊及美元掛鉤。
擴展資料:
結局歷史沿革
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國民黨政府采取通貨膨脹政策,法幣急劇貶值。1937年抗戰前夕,法幣發行總額不過14億余元,到日本投降前夕,法幣發行額已達5千億元。到1947年4月,發行額又增至16萬億元以上。1948年,法幣發行額竟達到660萬億元以上,等於抗日戰爭前的47萬倍,物價上漲3492萬倍,法幣徹底崩潰。
1937年抗戰開始至1941年英美參戰前,日本為破壞中國後方經濟,在日占區強行以日本發行之貨幣收兌法幣,再加上以走私物資套得法幣,送往上海兌取國民政府的外匯。國民政府分別從英國及美國得到超過壹千萬英鎊及五千萬美元貸款,但仍不足支持法幣匯價。至1940年起,取消無限制外匯買賣。於是法幣的價值開始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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