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帶壹路的戰略的實施,可能面臨的風險外匯儲備過剩(減少)。
“壹帶壹路”戰略設想影響重大。壹方面,我們可以把資金貸出去,用活過剩的外匯儲備;另壹方面,可以把過剩產品銷售出去,利用好過剩產能,從而在中國境外創造壹個新興的大市場。但是其中也存在著某些風險,值得警惕。
壹、我國可能面臨資金無法收回的風險。
如果資金接受方發生政局變動,那麽如何收回資金就是需要提前進行研究的現實問題。為此,我們可能應當加強與發達國家之間的政策協調,尤其是要註意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作用,積極參與“巴黎俱樂部”和“伯爾尼協會”等相關機制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二、我國可能面臨國企改革動力不足的風險。
如果該項目由國有企業主導且成為唯壹的受益者,可能會加速國有企業的合並與壟斷,從而使國企改革出現倒退跡象。為此,建議在規劃“壹帶壹路”戰略方案時能夠明確規定:國有企業必須進行徹底改制後才能參加該項目,以此來倒逼國企改革。
三、國家和企業可能面臨技術創新動力不足的風險。
當過剩產品能夠很容易地銷售出去、過剩產能都被利用起來時,科技創新的腳步反而可能會放緩,會出現創新動力不足的現象。為此,建議國家盡快立法,規定壹些底線,比如國內的技術創新投入不得低於對外投資或者對外貸款的增長速度,以此來確保國內的技術創新擁有足夠的資金支持。
四、由於我國缺乏納稅人意識和監督約束機制,如果壹哄而起,可能會形成新的債務隱患。
如果說,十五年前,我國的債務人主要是國有企業,今天我國的債務人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話,那麽,倘若我們不從現在起就註意加強風險管控,十五年後的主要債務人就很有可能變成了外國政府或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