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5 萬元以上(含5 萬元)、外幣等值1 萬美元以上(含1 萬美元)的現金收支銀行會監控。
1、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以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支出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壹)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5 萬元以上(含5 萬元)、外幣等值1 萬美元以上(含1 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200 萬元以上(含200 萬元)、外幣等值20 萬美元以上(含20 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50 萬元以上(含50 萬元)、外幣等值10 萬美元以上(含10 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四)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20 萬元以上(含20 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 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2、對於跨境收單業務,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以客戶支付的人民幣交易金額計算並提交大額交易報告;客戶通過綁定境外銀行卡進行支付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以收單機構與其結算的人民幣交易金額計算並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擴展資料: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交易或行為可疑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不報告:
(壹)交易壹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包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二)非銀行支付機構為客戶辦理相關業務收取的手續費用。
(三)交易背景為繳納水費、電費、燃氣費等公***事業費。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鳳凰網-央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要求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