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編》對物權的概念、地位和交易方式都有明確的規定,特別是在民法典物權編第八章:* *有。從法律角度界定了“物權數字化”的正當性。只有將企業的“物權”數字化,才能更有效地發揮企業物權的價值功能,激活企業物權。
企業產權數字化可以形成多方機制,打破幾千年來“買賣、租憑”的思維定勢,從另壹個角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