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市場操作
在大多數發達國家,公開市場操作是中央銀行控制基礎貨幣和調節市場流動性的主要貨幣政策工具。中央銀行與指定的交易商進行證券和外匯交易,以達到貨幣政策調控的目的。中國公開市場操作包括人民幣操作和外匯操作。外匯公開市場操作1994於3月啟動,人民幣公開市場操作1998於5月26日恢復交易,規模逐步擴大。自1999以來,公開市場操作已成為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在調節貨幣供應量、調節商業銀行流動性水平、引導貨幣市場利率走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人民銀行從1998開始建立公開市場業務壹級交易商制度,選擇壹批能夠承辦大額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交易對象。目前,公開市場業務的壹級交易商包括40家商業銀行。這些交易商可以利用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作為交易工具,與中國人民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業務。從交易類型來看,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債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券交易和發行央行票據。其中,回購交易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正回購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向壹級交易商出售證券,並同意在未來特定日期回購證券的交易行為。正回購是指央行從市場上回收流動性的操作,到期時是指央行向市場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從壹級交易商處買入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向壹級交易商出售該證券的交易行為。逆回購是指央行向市場投放流動性的操作,到期時是指央行從市場回收流動性的操作。現券交易有兩種:現券買斷和現券賣出。前者是央行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債券,壹次性投放基礎貨幣;後者是央行直接賣出債券,壹次性回籠基礎貨幣。央行票據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券。通過發行央行票據,央行可以回籠基礎貨幣,當央行票據到期時,再放入基礎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