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貨幣政策
運用貨幣政策主要是通過調整貼現率使利率發生變動 , 引起本國幣值發生變動和刺激國際資本流動 , 以引起外匯供求狀況改變 , 進而引起匯率變動。當匯率上升,有超過匯率波動上限趨勢時,該國貨幣當局常常提高貼現率 , 帶動利率總體水平的上升。這壹方面使通貨收縮 , 本幣實際幣值提高;另壹方面吸引外國資本流入 , 增加本國的外匯收入 , 從而減少國際收支逆差 ,使本幣匯率上升、外幣匯率下降 , 使匯率維持在規定的波動範圍之內。
當匯率下跌、低於規定下限時 , 則降低貼現率、帶動利率總體水平的下降 , 使國內貨幣供給增加、本幣對內價值降低、資本外流,本國外匯需求增加, 最終使匯率在規定的幅度內變化。
(二)調整外匯黃金儲備
壹國為了滿足其對外政治、經濟往來需要,都必須保有壹定數量黃金和外匯儲備,黃金和外匯儲備不僅是國際交往的周轉金,也是維持匯率穩定的後備力量,還是彌補國際收支逆差的手段之壹。管理當局經常利用所掌握的黃金和外匯儲備 , 通過參與外匯市場上的交易(買賣外匯)平抑外匯供求關系 ,以維持匯率在規定的上下限內波動。
(三)實行外匯管制
壹國國際收支狀況異常嚴峻和國際收支長期惡化, 黃金外匯儲備不足 , 無力在外匯市場上大量買賣外匯以進行幹預, 則借助於外匯管制手段 ,如直接限制外匯支出、 甚至直接控制匯率的變動。
(四)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借款
壹國出現暫時國際收支逆差而且有可能導致匯率波動超過規定幅度、同時動用外匯黃金儲備不足以幹預外匯市場時 , 就可以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申請借款。這將減輕或避免為糾正國際收支不平衡而匆忙對本國貨幣宣布貶值、 或采取緊縮性宏觀政策、或訴諸管制等非常措施給經濟發展帶來消極影響。
(五)實行貨幣法定升值或貶值
當國際收支長期存在巨額順差時 , 壹般會導致該國貨幣匯率大幅度上浮 , 超過規定上限,貨幣管理當局應對本國貨幣進行法定升值,但是盡管順差國外匯儲備大幅度增加,容易引起通貨膨脹,可政府能夠采用沖抵政策減少順差對貨幣供應量的影響 , 其結果是順差國貨幣法定升值的內在壓力被嚴重削弱。
而當國際收支長期存在巨額逆差、通過上述 1—4 種手段不能使匯率穩定時,貨幣當局就常常實行貨幣法定貶值 ( 以法令明文宣布降低本國貨幣的含金量 ) , 當貨幣貶值後與其他貨幣之間就形成了新的黃金平價 ,表現為外匯匯率上升。這樣可以減少由於維持原來匯率而使本國外匯黃金儲備流失 , 還可以提高本國商品出口競爭力, 增加出口收入 , 改善國際收支狀況 ,也有利於維持新的匯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