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全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單位,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於2003年4月25日成立。 它根據國務院授權,統壹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銀監會的主要職責銀監會負責對全國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它的主要業務可以非為兩種:監管業務和非監管業務。
監管業務方面,設大型銀行部、政策銀行部、城市銀行部等分別對五大行、政策性銀行、城商行等進行監管,此外還有處置非法集資部級聯席會議辦公室(處非辦),對非法集資方面進行監管。
非監管業務方面,主要設有法規部,政策研究局,消保局,審慎規制局等部門,負責制定銀行業審慎監管規則等。
銀監會還掌握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準入權利,比如銀行董事高管的任職、銀行設立新的銀行網點等,都需要銀監會的審核批準。
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被統稱為“壹行三會”,不過央行是“國務院組成部門”,三會是正部級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早期我國金融架構很簡單,即中國人民銀行主導下的各大國有銀行。直到1983年,國務院才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
再後來隨著金融業發展需要,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權被逐步分離:1992年,證券市場監管權轉到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1995年,證券公司監管權交給證監會;1998年,保險業監管權交給新成立的保監會;2003年,銀行業監管權又移交給新成立的銀監會。
至此,中國人民銀行才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中央銀行,分管貨幣政策、貨幣發行和外匯黃金儲備等,而銀監會就成了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