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場現貨幣供需總量
2、市場貨幣周轉率
3、未來貨幣供需缺口
4、外國對本國貨幣儲備以及外幣在本國的替代總量
5、冗余貨幣量
我國人民幣的發行歷來堅持以下三大發行原則。其內容是:
(1)集中統壹發行原則。集中是指人民幣的發行權集中於代表國家的中央政府 — 國務院。統壹是指國家授權人民銀行統壹壟斷貨幣發行。除人民銀行外,任何地區、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發行貨幣或發行變相貨幣。
(2)計劃發行原則。是指貨幣發行要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有計劃地發行。具體由人民銀行總行提出貨幣發行計劃,報國務院批準後組織實施。
(3)經濟發行原則。或稱信用發行原則,是財政發行的對稱。是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情況,按照商品流通的實際需要而進行貨幣發行。這種發行是在經濟增長的基礎上增加貨幣投放,是為了適應和滿足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對貨幣的客觀需要。不會引起物價波動和通貨膨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