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意見從財政角度,提出31措施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繁榮示範區。意見提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以富促富作為金融工作的出發點和著力點,把解決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作為主攻方向,更好滿足人民群眾追求美好生活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充分發揮財政在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形成以中等收入群體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
其中,意見指出,加強對住房租賃的金融支持。優化保障性租賃房金融支持,在住房租賃擔保債券、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證券化等方面先行先試,將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房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範圍。支持銀行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房自持主體提供融資服務,向改建、改造現有住房形成非自有產權保障性租賃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經營性貸款。企業持有並經營有持續穩定現金流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探索以財產抵押作為增信手段,發行住房租賃擔保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