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是本條第(壹)項規定的專業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註冊會計師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並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的律師。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托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