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進口商的要求下,出口商有時會就出口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和估計總值開壹張非正式的參考發票,以便進口商向本國財政或外貿管理機關申請進口許可證和審批外匯。因為它不是正式單據,既不能作為交易雙方記賬的依據,也不能用於托收和議付,更不能對交易雙方產生約束力。正式訂立合同時,仍需按照相關規定另行開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人應當向付款人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中支付貨款時,都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
上一篇:新加坡時間和北京時間有時差嗎?差多少?下一篇:壹美元壹英鎊等於多少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