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是指行政機關內設或派出的單位,壹般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發布決定和命令。其行為的外部法律後果屬於其行政機構。在中國,有兩種類型的行政機構。壹種是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因所屬行政機關級別不同而有不同的行政級別,稱謂有室、科、處、科等。另壹類是行政機關的派出機構,如派出所、稅務所、工商所等。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都不同於行政機關,通常不被視為行政主體。但是,在壹定的情況下,如果法律法規賦予其特殊的投資權,使其具有在壹定範圍內獨立行使行政職權的資格,那麽,他們就會成為行政主體。
基本介紹中文名:行政機構mbth:行政機構別名:* *機構詞性:名詞介紹、組成、領導機構、辦公機構、咨詢機構、信息機構、職能機構、派出機構、監督機構、行政機構、簡介行政機構又稱* * *機構,是行政活動的重要主體,是行政權力和* * *職能的實質。廣義上,* * *機構是指國家權力機構的總稱。狹義的* * *機構是指國家機構中依法設立、享有行政權力、承擔行政職能的部分。在我國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及其所屬部門。* * *事業單位的概念包括以下四層含義:(1) ***事業單位是國家事業單位的壹部分;(2)* * *享有的行政權力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3) * *各級機構是國家行政機關整個體系的壹部分;(4)* * *機構的主要職能是承擔國家的行政事務。構成根據同級行政部門內部各機構之間的分工和不同的職能配置,行政機構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領導機構領導機構是各級行政部門的核心和頭部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對管轄範圍內的重大行政問題進行決策,指導和監督決策的實施,對管轄範圍內的行政工作進行統壹指揮和協調。辦公室辦公室是協助行政長官管理本級* * *內部綜合事務的辦公室。其任務包括日常辦公事務、綜合協調、決策輔助和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此外,還有壹些協助行政長官處理特殊或特別事務的辦公室,如中國的僑務辦公室、港澳辦公室等。咨詢機構也被稱為智囊團或參謀機構。其基本職能是調查研究、職工咨詢、政策協調和協助領導機關進行行政決策。信息機構信息機構負責行政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存儲和傳遞,為統計局、情報處、檔案室等領導機構和有關部門提供信息服務。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這類機構的重要性與日俱增。職能機構在行政領導機構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管理壹項或多項專門的行政事務。它具有執行力、專業性和地方性的特點。代理機構:按管轄權限由法律授權的壹級代表處。比如我國省級政府派出的地區行政公署。這些機構不是壹級* * *,只是派出它們的那壹級行政機構的壹個分支。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其主要職責是:指導、檢查和監督下級行政機關執行上級行政機關的有關指示和決定,並向指定的機關報告其管轄範圍內的行政情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行政監察機構、審計機構等監督機構。主要負責對各類行政機構、人員及其行政活動的執法監督檢查。行政機關,顧名思義,是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國家機關。但對於行政機關的範圍,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見。有人認為行政機關就是各級人民。原因是我國現行憲法第85條和第105條規定的相關內容表明,行政機關只包括人民,不包括人民和人民設定的工作部門以外的各種機關和組織。人民* * *工作部門可以稱為行政機構,行政機關和行政事業單位合起來稱為行政機構。有人認為行政機關、行政機構、行政組織的劃分只是壹種人為的做法,也是對行政機關的不同稱謂。三者其實沒有明確的界限,人民及其部門都是行政機關。從目前的立法來看,第二種觀點是合理的。憲法相關條款確實規定了人民是行政機關,但不能由此推斷其他行政組織不是行政機關。此後,大量單行法規定行政機關既包括* * *部門,也包括* * *部門。在壹些法律中,行政機關也作為人民工作部門的稱謂。比如《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規定:“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裏的行政機關是指* * *的工作部門。因此,我們在提到行政機關時,除特別說明外,既包括人民群眾,也包括* * *所屬的部門。第壹,人* * *。在我國,人民由中央人民和各級地方人民組成。中央人民,即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全面組織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統壹領導全國行政工作。地方各級人民壹般包括四個層次: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自治州的人* * *,縣、自治縣、旗、設區的市所轄的區的人* * *,鄉、民族鄉、鎮的人* * *。地方各級人民是本級國家權力機關和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執行機關。它在上壹級人民的領導下,管理本地區的行政工作,領導和監督它的下屬部門和下級人民。作為行政工作的壹部分,國務院和地方人民都要承擔壹定的行政復議任務,履行行政復議機關的職責。第二,人民工作部。為了適應行政管理專業化的要求,各級人民設立了不同的工作部門,作為負責某些行政事務的行政機構。從國務院的角度來看,國務院的工作部門主要包括以下幾類;壹是部門組成,二是直屬機構,三是處室。地方各級人民的工作部門也大致分為這幾類,同時分工也大致相同,從而形成了上下級部門在不同領域大體壹致的現象。這些上下級部門不僅業務相似,而且存在業務指導和依法指導的關系,有的部門還存在業務領導的關系。因此,上級部門也可以對下級部門進行相應的監督和管理,其中壹個重要途徑就是依法對下級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從而具有行政復議機關的法律地位。第三,實行垂直領導的執行機關。從中央與地方的職責劃分來看,有些行政事務屬於中央政府專屬管理,如金融監管、海關管理、外匯管制、國家稅收等。為了管理這些行政事務,國務院成立了中國人民銀行和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作為專門管理機關。為了履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這些部門在本部門的垂直領導下,依法設立了各級行政機構。這些行政機關雖然設在某壹級人民的行政區域內,但並不歸那個人民管轄。發生行政復議時,當事人不能向當地人民申請行政復議,只能向依法實行垂直領導的某壹級行政機關提出行政申請。第四,行政公署和聯盟。根據有關組織法的規定,省、自治區人民可以設立派出機構。在實踐中,這種機構被稱為行政辦公室或聯盟。行政公署和國聯受依法設立它的人民的委托,管理各自地區的行政事務。經過多年的發展,行署和盟越來越具有實質性,已經相當接近設區的市的地位和權限。在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方面,也有壹定的職責,可以作為行政復議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