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對其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不構成犯罪的,給予的壹種處分。
行政處罰是行政主體基於行政隸屬關系依法作出的內部行政行為。它具有很強的約束力,行政主體可以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提出復議或者申訴不受加重處罰。情節嚴重的包括雙開處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人事部關於改變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後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監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國土資源部關於違反土地管理法規行政處分的辦法。
人事部、監察部關於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騙購外匯、非法套匯、逃匯、非法買賣外匯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人事部關於公務員受到行政處分時能否辦理退休手續的函。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金融機構領導重大經濟犯罪責任人員行政處分的暫行規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金融詐騙案件涉案金融工作人員行政處分的暫行規定(已廢止)。監察機關處理行政處分申訴的辦法。